2025年開放平台招商方向
本標準適用於平台所有加盟商。
(1) 入駐 :
1.1 平台暫未授權任何機構進行代理招商服務,入駐申請流程及相關的收費說明均以平台官方招商頁面及加盟商合約為準。
1.2 平台有權根據商品或品牌需求、公司經營狀況、服務水平等其他因素退回加盟商申請。
1.3 平台有權在申請入駐及後續經營階段要求加盟商提供其他資質。
1.4 平台將結合各行業發展動態、依據香港特別行政區最新法規及消費者購買需求,不定期更新招商標準。
1.5 加盟商必須如實提供資料和資訊:
1.5.1 請務必確保申請入駐及後續經營階段提供的相關資質和資訊的真實性、完整性、有效性(若加盟商提供的相關資質為合作廠商提供,包括商標註冊證、授權書等,請務必先行核實檔案的真實有效完整性),一旦發現虛假資質或資訊的,將不再與加盟商進行合作並有權根據平台規則及與加盟商簽署的相關協議之約定進行處理;
1.5.2 加盟商應如實提供其店鋪運營的主體及相關資訊,包括店鋪實際經營主體、代理運營公司等資訊;
1.5.3 平台關於加盟商資訊和資料變更有相關規定,加盟商應提前十日書面告知平台; 如未提前告知,平台將根據規則進行處理。
1.6 加盟商須持有香港商業登記證、公司CI,有固定辦公室場所。
1.7 自僱人仕入駐申請,必須提供專業服務技能資質認證。
(2) 平台店鋪類型及相關要求 :
2.1 旗艦店、專賣店、專營店、加盟商以自有品牌(商標為R或TM狀態), 或由權利人發出的平台開設品牌旗艦店的沒有地域限制的授權文件,入駐平台開設的店鋪。
2.2 各類型店鋪命名及品牌入駐限制
2.2.1 包含行業名稱或通用名稱的品牌;
2.2.2 包含知名人士、地名的品牌;
2.2.3 與知名品牌相同或近似的品牌。
(3) 平台申請入駐資質標準
3.1 加盟商需提交香港商業登記證、公司CI、有固定辦公室場所、商標註冊、版權、著作權、專利權、工廠認證、產品認證、代理或分銷授權證明及各類認證。
(4) 開店入駐限制
4.1 品牌入駐限制:
4.1.1 包含行業名稱或通用名稱的品牌;
4.1.2 包含知名人士、地名的品牌;
4.1.3 與知名品牌相同或近似的品牌。
4.2 經營類目限制,加盟商開店所經營的類目應當符合平台的相關標準,詳細請參考《平台開放經營類目收費表》。
4.3 同一主體入駐的店鋪限制:
4.3.1 單個店鋪只可對應一種經營模式。 各經營模式內容請參考與加盟商簽署的對應契约;
4.4 同一主體重新入駐平台限制:
4.4.1 嚴重違規、資質造假被平台清退的,永久限制入駐;
4.4.2 若加盟商一年內主動退出2次,則自最後一次完成退出之日起12個月內限制入駐。
4.5 續簽限制:須在每年合約到期前一個月辦理續約手續及繳付平台使用年費,如下一年費及資料未補足,平台會於合約時限終止時,便停止店鋪服務。
(5) 加盟費用: 首次進入費用/使用年費/保證金/佣金費率
5.1 首次入駐費 : 新簽加盟商在申請入駐獲得批準時須同時繳納一次性不會退還的首次入駐費。
5.1.1 加盟商主動要求停止店鋪服務的均不會退還平台首次進入費;
5.1.2 加盟商因違規行為或資質造假被清退的均不會退還首次進入費;
5.1.3 擁有獨立店鋪ID的為一個店鋪,若加盟商根據經營情況須開通多個店鋪,須按照店鋪數量繳納相應的平台加盟費用。
5.2 使用年費:加盟商依照與平台簽署的相關協議使用各項服務時繳納的固定技術服務費用,各經營類目對應的平台使用年費標準
詳見平台營類目收費表,加盟商續約服務須在每年合約期滿前一個月辦理續約手續及繳付平台使用費,
新簽加盟商在申請入駐獲得批準時須同時繳納相應服務期間的平台使用費。
5.2.1 使用年費結算
5.2.1.1 加盟商主動要求停止店鋪服務的均不會退還平台使用年費;
5.2.1.2 加盟商因違規行為或資質造假被清退的均不會退還平台使用年費
5.2.1.3 每個店鋪的平台使用年費依據相應的服務期計算並繳納。
5.2.1.4 擁有獨立店鋪ID的為一個店鋪,若加盟商根據經營情況須開通多個店鋪,須按照店鋪數量繳納相應的平台加盟費用。
5.3 保證金:加盟商向平台繳納的用以保證店鋪規範運營及對商品和服務質量進行擔保的金額。 當加盟商發生違約、違規行為時,平台可以依照與加盟商簽署的協議中相關約定及平台規則扣除相應金額的保證金作為違約金或給予買家的賠償。
5.3.1 保證金的補足、退還、扣除等依據加盟商簽署的相關協議及平台規則約定辦理;
5.3.2 各經營類目對應的保證金標準詳見《平台經營類目收費表》。
5.4 佣金費率:加盟商根據經營類目在達成每一單交易時按比例(該比例在與加盟商簽署的相關協議中稱為“佣金費率”)向平台繳納的佣金費用。平台各經營類目類對應的佣金費率,標準詳見《平台經營類目收費表》。
(6) 店鋪服務期
6.1 加盟商每個店鋪的第一個服務期自服務開通之日起計算一年期。
6.2 加盟商每個店鋪的服務開通之日期以平台系統記錄為準。
6.3 加盟商應在店鋪每個服務期屆滿前一個月向平台提出續約的申請及繳納續約服務期的平台使用年費和提交其經營所需的全部有效資質,並經平台審核。
6.4 加盟商未提出續約申請或申請未通過平台審核的,自店鋪服務期滿之日起,平台將不再向加盟商提供該店鋪的任何服務。